商标热是现状,如何购买商标转让才放心呢?上海代理商标注册让企业更放心。可以全方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1、申请人如对商标局的转让决定不服的,不再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将商标局针对转让申请的行政行为直接纳入司法审查的范畴。
2、根据《商标法》第5条的规定,商标可以共有,因此转、受让人均可以为多人,即非共有商标通过转让可以变为共有商标,共有商标通过转让也可能变为非共有商标。
3、对转让商标的专用权转移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实施条例》第17条新增了对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办理转让。
5、不再使用驳回转让申请的概念,对没有将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申请转让的,使用视为放弃转让申请的概念;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使用不予核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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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办理形式有哪些?三种形式服务于大众:
1、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2、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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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对象一般是那些刚成立或者正在成长的企业,急需一枚自己的商标以尽快的投入到生产当中去。
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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